成都公司法务律师 一 吴刚
18628068168
合并分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企业合并的外部风险 公司吸收合并别忘了吸收合并公告

2020年7月24日  成都公司法务律师   http://www.cqgsfls.cn/

 吴刚,成都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合并的外部风险

  核心内容:企业合并风险的产生有很多原因,一切可能使合并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不确定因素会产生合并风险。 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企业合并的外部风险,包括政府定位不当、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中介机构不健全三个方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政府定位不当


  企业合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政府起到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政府可以避免企业合并的盲目性,同时防止其垄断。但现有情况下,存在两种现象。一是大多数企业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容易得到政府的扶持, 也不具备一些垄断企业的资金和市场优势,同时也无法像外资那样得到重视。二是政府的不合理干预过多,包办企业合并。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政府往往利用政治资源、信息优势等多种途径进行对企业并购实现跨越行政边界的行政协调,进行有效干预。而在中国,由于政府主导市场经济,所以很多企业与各级政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政府在企业并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就使得中国的企业并购很具特殊性。在我国企业特别是国企合并过程中各级政府机构不仅对合并进行干预,有的甚至受到了政府的;一手包办;。此外我国经济的并不完全市场化的背景往往加剧了中小企业的合并失败的可能性。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规范高效的企业合并,需要有健全的法律和配套的政策措施作保障。在西方市场经济的国家,有关公司兼并收购的法律很多。涉及合并的一般法律如民法,公司法,破产法等;涉及资本市场的法律有证券法股票交易法,基金法等;还有其他涉及经济方面的法律,如税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总之,从合并开始到结束,经过的每一步骤都有相关的法律和立法作保证。相比之下,国内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措施并不十分完善,各地制定的一些相关法规或政策缺乏一定的协调性与操作性,同时为了保障员工的利益,要求合并方收购被合并方的员工,这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合并的难度,因此就不利于企业合理高效的进行合并。


  三、中介机构不健全


  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中介服务机构作为供求信息的传导者、战略计划的制定者、交易价格的发现者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商业银行都不完全具备上述功能。而作为中国特色而发展起来的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只是作为一种列示具有交易意愿的企业名称的场所,在显示供求信息、寻求交易对象等方面只能为企业提供有限的服务。这样的话就不能为企业的合并提供比较全面的信息。





公司吸收合并别忘了吸收合并公告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剩余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灭的公司合并。公司吸收合并的基本程序中,包括了吸收合并公告,下面为你介绍。






  一、吸收合并公告


  吸收合并公告是指,自作出吸收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是吸收合并中的必须要做的一步。


  二、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三、吸收合并公告模板


吸收合并公告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有限公司、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前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吸收合并之后,某某、某某公司注销,某某有限公司存续,注册资本不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请以上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合并各方名称:


  以上就是吸收合并公告的相关知识,也为你准备了吸收合并公告的模板,希望对你有帮助,在进行吸收合并的时候是必须进行公告的,千万别忘了这一步了,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网站律师。






Copyright@2024

成都公司法务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扫一扫

添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