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法务律师 一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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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股东如何申请更换清算组成员?清算组工作:询问

2022年1月20日  成都公司法务律师   http://www.cqgsfls.cn/

 吴刚律师,成都公司法务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权人、股东如何申请更换清算组成员?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清算组工作:询问

  询问,是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移交破产企业时,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了解有关破产企业情况的问话。

  询问,不是指以开座谈会或者其他非正式的谈论方式进行,必须是按程序规定进行的正式谈话,在询问之前,询问人应当拟定充分的询问题纲,作好询问记录,结束询问,应当将记录交与被询问人查阅,是否有误,对有误的地方应纠正,并由被询问人按指印予以确认,并在每页询问记录上签名。询问时,询问人员的态度对被询问人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严肃的询问可能会增加被询问人的心理和思想负担,所以询问人的谈话艺术,被询问人的积极配合,是达到询问目的的关键。

  清算组对留守人员的询问应用专门的询问笔录纸,以表明询问工作的严肃性。询问对象是: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分管企业财务的企业领导人、财务主管、财务人员;

  三、分管企业供销的企业领导人、供销主管、供销人员;

  四、企业的产品、财产保管员及分管领导、主管人员;

  五、企业的保卫人员、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主管人员。

  清算组应依不同的询问对象拟定针对性的谈话提纲,通过询问了解和掌握企业内部深层次的问题、矛盾、查找隐患,消除留守人员的思想顾虑,减轻其心理压力,使其能积极配合清算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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