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刚律师,成都公司法务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核心内容: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股权转让的税务登记问题,包括税务登记的范围、时限以及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范围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的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二、时限
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后至股权变更,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
三、纳税人提供资料
出示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原件。0.5%,转让双方贴花。
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原件。
3、除公司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章程和验资证明的出示)
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
5、完税凭证原件。
6、结婚证原件。
7、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
8、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
9、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10、交易资金入账单。
提交资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2、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验资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复印件。
5、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
企业跨区迁出的办理流程怎么走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住所、经营地点变更后,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登记。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企业跨区迁出的办理流程以及相关知识。
企业跨区迁出的办理流程
1、企业向拟迁入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
2、拟迁入地的企业登记机关同意该企业迁入后,企业持拟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同意该企业迁入的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
3、原登记机关核准迁出登记后,通过邮政部门保密寄送方式将该企业的档案寄往拟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
4、企业向拟迁入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住所的变更登记。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管理岗接收纳税人报送证件、资料后进行审核:
1、审查纳税人受理迁移前纳税申报情况,对一般纳税人还应审核受理迁移前报税及收缴;两卡;情况;
2、审查纳税人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
3、审查纳税人缴销发票情况;
4、审查纳税人有关税务资格的取消情况;
5、审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证件缴销情况;
6、审查纳税人是否有在查案件等情况。
审核合格的,即时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用于领取终审文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请;对资料不全的,即时向纳税人制发《限期补正通知书》,由纳税人补正资料。
对经审查无误的纳税人,予以办理迁移登记,并进行相关工作处理。
1、对跨区迁出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CTAIS系统打印《迁移通知书》。
2、对跨区迁入的纳税人,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CTAIS系统接收并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其税务登记代码不因行政区划或生产经营地点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改变而改变,为终身不变号码,延续使用不予变更。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由迁入局变更后重新发放。
4、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在迁移登记前,商业企业将免抵调结清,工业企业将免抵退税结清。
税务登记管理岗发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转违法违章处理。
单位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单位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过省局外网下载或到原税务登记机关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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